老常二三事
我认识老常24年了。24年前,他和我并排躺在床上,得意于与我的脚长得一模一样。24年过去了,他那双和我一模一样的脚已踏遍了无数山川,而我则趿着双破拖鞋,欢天喜地地当了老常无数次的“礼物”守望者。老常是我爸。我是他女儿小常。小时候,老常最喜欢听我喊《咪咪流浪记》,当我声嘶力竭地唱着:“我要我要找我爸爸,去到哪里都要找我爸爸……”老常的脸上就展现出无比神气的笑容。老常今年52周岁,生日那天他不无感慨地说:“都说养儿防老,其实生女儿的人才是真正地有福哩……”听这话的人中最得意的当然是我,最会借机会卖乖的则是他老婆。
老常26岁结婚。之前也曾一波三折——下过乡,种过地,农村中卖过命,工厂里苦读过。惟一庆幸的是,下乡时认识了许多清华学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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