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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帽子换来的钱,为啥不要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1日 《家庭科学·新健康》 2005年第7期
     网上有个笑话,说的是,根据新婚姻法,想离婚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找人同居,并且采取广而告之的态度。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你不要有太多的财产。

    法律总是有空子可钻的,毕竟这世界上只有结不成的婚,没有离不成的婚。同样道理,如果你只是贪图对方的钱,那么就设计他爱上别人好了。科学上已经证明:爱情是一种化学反应,最长也就36个月,三年后设计他另觅炉灶,你只需做委屈状就可拿到大把的银子了。

    当然这只是玩笑,除非对方是比尔·盖茨或者资产惊人的富婆,否则拿三年做无保险的抵押多少有点不值。另外,即便是真正戴了绿帽子,其“索赔”数目似乎也不多,而且依据什么来判——对方的收入水平?当地的生活水准?还是对方财产的多寡?法律也没有界定。但从媒体报道的案例来看,“过错赔偿”基本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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