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保健》 > 2001年第8期
编号:11087885
绿色装修——开始就是法律问题
http://www.100md.com 2001年8月1日 《中国保健》 2001年第8期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获悉,向该协会投诉的陈先生,不仅将曾为其家进行装修的工美天成装饰公司告上了法庭,而且一审胜诉。据介绍,1998年陈先生购买了位于北京昌平的一套住宅,以95716元的总价请被*3成装饰公司进行装修。工程竣工后,陈先生感觉室内气味刺鼻,使人咽痛咳嗽、辣眼流泪。陈先生向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后,经检测部门实地检测,发现室内刺鼻气味乃装修材料挥发的游离甲醛所致一甲醛浓度平均超标25倍。

    尽管如此,天成装饰公司却拒绝了陈先生所提出的清除污染的要求。此后,陈先生一家为避免受污染毒害,转而租房居住。在近两年的时间里,陈先生多次请求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但始终未得到答复,致此陈先生才告上公堂。

    记者电话采访了工美天成装饰公司,公司赵先生表示公司准备上诉,会在适当的时候向读者阐明公司的立场。

    针对此案,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赵寿堂先生认为:此事说明无论是装修公司,还是家庭装修主户,对家装环保的法律意识都太淡薄,实际上绿色装修从一开始就是法律问题。消费者在装修居室时应注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装修前,一定要在合同中增加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的条款。这样,一旦发现装修工程存在有害气体污染问题,可以有解决问题的依据。家装装饰公司则应主动把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的条款写在合同书上,在选择装饰材料时,应严把环保质量关,不用环保指标不合格的装饰材料,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编者按:本栏目将对陈先生室内装饰装修赔偿案的二审情况做深入报道,欢迎大家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责编:元健), 百拇医药(楠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