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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70052
关于加强新上岗护士治贿意识的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月5日 《中国保健》 2009年第1期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2720(2009)01-0030-02

    随着医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医院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优化服务的流程,高素质的护理队伍。作为护士,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操作技能,还要有一颗真诚包容的心,更应该提高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简称“治贿”)意识和增强法制观念。新上岗是护士从理论向实践,从学生向护士角色转化的重要阶段,在以往的岗前培训中,各科的带教老师只重视基础护理操作或专科护理及理论知识的灌输,却忽视了强化新护士治贿意识的培养,护士从学校到医院,面对开放多变的社会环境缺乏经验。目前在我国护理教育中相关治贿知识教育又比较欠缺,如何提高新上岗护士的治贿意识,是值得我们重点探讨的问题。

    1 加强新上岗护士治贿意识的重要性

    党中央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作出关于治贿的重大决策,这是基于对商业贿赂现象滋生蔓延及其严重危害性客观实际的科学判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现实需要,保障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促进技术与物质文明的进步。

    1.1 培养高素质的护理队伍:护理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护士法律意识,使其在临床护理中可以正确、及时的诊断治疗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能为解除病人痛苦,缩短病程预防并发症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1],通过治贿,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建立治贿长效机制,有利于规范交易行为,建立治贿的长效机制,保障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加强和促进商业道德建设,只有加强护士治贿意识,才能使护士言行细致、耐心,提供周到、科学、严谨的护理服务,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培养出高素质的护理队伍。

    1.2 确保高质量的护理质量:通过培训使护士的治贿知识增强,并将相关知识运用到工作中,主动将各种制度和职责当作治贿义务去履行,从而确保护理质量,真正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

    1.3 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切身利益:加强新上岗护士的治贿意识,使其具有较丰富的知识并应用于临床中,可减少或避免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也可避免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价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2]

    1.4 确保自身和医院的合法权益:强化护士的治贿法律意识,使其具有较丰富的相关法律意识,可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了医疗纠纷,在处理时也会从容不迫,有理有节,依靠法律来约束保护护士自身和医院的合法权益[1]

    1.5 反腐败和经济犯罪的滋生:商业贿赂的本质是贿赂,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密切相关[3]。强化新上岗护士的治贿意识,可预防或避免护士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也预防和减少了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的发生[2];对纯洁党风、政风和民风,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作用[3]

    1.6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商业贿赂将导致假冒伪劣商品盛行,不仅坑害消费者,还可引起公共事件甚至恶性事故,严重破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化新上岗护士的治贿意识,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和化解市场不规范,交易不公平等矛盾,促进和谐经济建设,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2 提高新上岗护士治贿意识的方法

    2.1 开设治贿课程:首先每位护士进入临床科室前,在学校的护理教育中应设立治贿课程,使他们在学校中就熟知国家的有关治贿知识,使学生学法、懂法,以便更好地守法。

    2.2 重视带教老师的选择:带教老师必须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有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对业务精益求精,对工作极端地负责,对带教老师进行治贿知识的考试,成绩优异者才能胜任带教工作。

    2.3 带教中贯穿治贿知识和商业贿赂行为重点内容的讲解:带教老师可以结合实际,一面讲解专科知识和治贿知识,另一方面讲解如不按照治贿相关制度去做可有出现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其重点内容包括:

    2.3.1 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3.2 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3.3 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存,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2.3.4 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4 教会新上岗护士有科学的工作态度:护士服务周到、热心,但要严格遵守科学的方法,保持科学的工作作风,不接受病人或家属的无理要求,拒收病人或家属红包,不受病人或家属的封建迷信干扰。

    3 讨论

    3.1 加强新上岗护士治贿意识的现实意义:通过上述的带教,护士能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不仅掌握专业理论知识,而且还懂得治贿知识以及不按治贿相关制度去做可能出现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行为。

    3.2 加强治贿意识与临床实践的关系:加强护士的治贿意识,护士能主动将有关知识运用到临床工作中。在临床活动中:如:拒收病人的礼品或现金;拒收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不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等行为。

    3.3 使护士能认真建立健全治贿的长效机制:加强护士的治贿意识,就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加强商业诚信等道德教育,引导医药购销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打造健康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商业贿赂发案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与监督,竭力减少和防止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构建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总之,带教老师在带教每一位护士时,一边指导护士进行各项护理工作和理论知识学习,还要指导护士认识可能出现的潜在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提高护士的治贿意识,积极参与治贿工作中,建立健全治贿的长效机制,知法懂法,实现自我保护,并为将来的临床护理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为全面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娇江.关于强化护理管理中法律意识的思考.实用护理杂志,2000,16(1):46.

    [2] 治理商业贿赂实用手册编写组.治理商业贿赂实用手册.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262.

    [3] 詹复亮.治理商业贿赂简明读本.人民出版社,2006.29.

    [收稿 2008-11-05], 百拇医药(杨星琳 李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