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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83341
瘙痒难忍的妊娠期胆淤积症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1日 《保健与生活》 2003年第7期
     妊娠期胆淤积症是一种重要的妊娠并发症,它以妊娠期出现皮肤瘙痒和黄疸为特点,可导致胎儿宫内窘迫、早产、死胎、死产,使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增加,已引起产科医务人员的广泛重视。

    瘙痒是本病的首发症状,多于妊娠28—32周出现,也有少数早至12周开始者。部位以手掌、脚掌为主,瘙痒程度不一,严重者全身瘙痒,个别甚至无法入睡而不得不终止妊娠。尽管本病瘙痒难忍,皮肤却没有损害。产后瘙痒迅速消退,多数两天即不痒了,少数一周左右消失。瘙痒是胆汁淤积,胆盐刺激感觉神经末梢所致。还有15%-60%的孕妇发生黄疸,多在瘙痒后的1-2周出现,程度较轻,有时仅为眼白轻度黄染,分娩后一周可消失,个别持续一个月。极少数人可发生食欲不振、恶心乏力等症状。多数患者在黄疸出现前尿色变深。

    本病对胎儿影响较大,胎儿宫内窒息、新生儿窒息及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较高,也容易发生早产;对孕妇本人影响较小,产后出血的机会多一点。

    目前,对本病还没有特殊的治疗方法,只能通过保肝及对症处理,以降低血中胆汁酸水平,改善胎、婴儿预后。早期诊断很重要,如孕妇有瘙痒要及早做胆汁酸和肝功能化验,加强对胎儿的监护,如胎动计数及胎心监护,以防胎儿突然死亡。地塞米松可以减轻胆汁酸的淤积,还可降低胆红素,促进胎儿肺成熟,为本病首选药物。熊脱氧胆酸有利胆作用,降低胆汁酸水平,改善瘙痒及肝功能,减少死胎死产。本病应在高危门诊随访,做胎儿电子监护,妊娠达37周不必等足月即可终止妊娠。尤其是复发性胆汁淤积症或已有新生儿死亡的孕妇,在妊娠35周即可考虑终止妊娠,多数需要剖宫产。, 百拇医药(林树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