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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法制怒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1日 《心理与健康》 2003年第12期
     常言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总是要伴随着多种情绪或情感体验。而我们知道,情绪状态与健康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中国有句谚语说“笑一笑,十年少”,国外也有格言称“喜悦者,常健康”。好心情有利于健康人所共知,而坏情绪危害健康亦自不必说,正所谓“愁一愁,白了头”。看来,人们在生活中应善于调节、控制和处理自己的情绪波动,让良好的情绪与自己常相伴。

    当一个人处于激怒状态时,自我控制力会明显降低,表现为头脑不冷静,情绪激愤,盛怒之下还会出现不可抑制的冲动行为,其结果往往严重影响自身的健康,还会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及物质财产上的损失。

    在激怒“光临”的不同阶段,可分别用以下几种办法制怒。

    一曰“克制法”。此法于激怒发生之前,可帮助自己相对稳定一下情绪。清末爱国将领林则徐,面对清王朝的腐败和外强的入侵,难遏心中愤怒,一度情绪激动。他意识到,仅仅是愤然于事无补,遂挂一条幅于书房,上书“制怒”两个大字,以此来提醒和克制自己。我们通常还可以借助其他类似的手段来调适自己,比如在内心重复默念某一句话。克制法就在于使人警醒,对情绪有意识地进行调控,“防患于未然”,从而维持心理平衡。

    二曰“转移法”。此法适用于激怒之初。激怒虽然表现为爆发式,但情绪也有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当你刚刚愠怒时,适度转移是最佳良策。因为激怒的爆发总是以人或物为对象的,如果能较早地避开引发怒气的对象和环境,就可使人由激怒转为相对平静的状态。家里的事使你“恼火”,就赶快上班;办公室里发生的事使你“勃然大怒”,就暂且到外面走走。说来容易,做起来并不是那么简单。常有人明知转移一下为好,却要固守“交战阵地”,不肯离开半步,怒气之下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让人后悔不迭。

    三曰“宣泄法”。此法适用于激怒未消之时。人有时难免怒火中烧,若真的到了这一步,你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使怒气发泄出来。不妨根据具体情况搞一个适合你的“发泄物”,任你摔打。这样一个过程能使你的怒气得以宣泄,缓解因为愤怒而引起的紧张感。说来你可能感觉好笑,但宣泄法用于暂时缓解情绪,却是屡试屡爽的。, http://www.100md.com(凡 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