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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婚姻宜慎重“搭伴养老”须合法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1日 《心理与健康》 2005年第9期
     过去人们观念陈旧,不认可老人再婚现象,如今多数人对老年丧偶深表同情之外,对老年婚姻形式有了更多的理解和宽容。

    事实上,老年婚姻是一大难题,不同于年轻人的是婚前影响择偶的因素较多,当事人多年形成的生活习惯婚后难以改变,彼此难以适应,容易导致婚姻失败而分手。

    我有一友,丧偶后不久即仓促成婚。由于生活习惯不一致,一个高档烟酒不离口、爱出外搓麻将,一个勤俭节约“小抠门”,喜欢“孵豆芽”,导致争吵不休,互不相让。几个月后,即告婚婚姻失败,双方不得不协议离婚。

    而后,又经过几度介绍、撮合,但均告吹。最后,老友认准一位比他小十多岁的女士,对外号称“女保姆”,内部视为“准内助”,未登记而同居,至今总算平静了几年,可他出外总是躲躲闪闪,不太自然。

    或许,这样一来避免了婚姻失败,但同居生活总让人心中有一种不稳妥的感觉,或者说不那么光明正大。如果同居是盲目、轻率的选择,伤害别人自尊心,就更不敢恭维了。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不能只顾自己痛快,不管别人的感受,讲究道德的生活才有意思。所以奉劝老年人再婚宜慎重、“搭伴养老”要合法。, http://www.100md.com(詹泽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