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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性惩罚后遗症”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1月1日 《健康佳人》 2004年第11期
     近日,全国妇联统计信息显示,中国一百对接受调查的夫妻中,有70%以上遭遇过配偶对其进行的“性惩罚”。其中,夫妻双方实施“性惩罚”的比例,也由原来以女方为主变成现在的男女各占一半。“性惩罚”不同于“性虐待”,是指夫妻之间由于矛盾或一方对另一方不满,以拒绝对方的性要求作为“惩罚”的手段。

    看到“性惩罚”这3个字,绝大多数享受了婚姻生活的人都会相视一笑,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确实,很多人,不分男女,都有过以此为要挟的经历。但是,有时就像弹簧,用力按下,再放开便会反弹。不信,请看下面的种种“性惩罚后遗症”:

    “性惩罚后遗症”一:他患上了慢性前列腺炎

    山山是位警察,每天工作在一线的刑警。他连行凶作案的罪犯都敢抓,还有什么可怕的?有,那就是他老婆倩倩的“法宝”——“性惩罚”。

    他们家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小错,比如回家时间晚了、脏衣服乱丢、只知道打游戏不做家务等等,“性惩罚”的时间是一周;大错,比如忘记纪念日、彻夜不归、通宵打牌等等,视情节轻重“性处罚”时间在一个月上下不等。结婚7年了,山山受到最重的一次惩罚时间长达6个月。

    那是前年的3月17日,倩倩妈妈的生日。夫妻俩原本说好了一起去为老太太祝寿,谁知山山的中队临时有任务,按规定又无法通知倩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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