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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曼,欧洲足球的梦魇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日 《运动休闲》 2007年第7期
     让·马克·博斯曼,一个陌生的名字,一个颠覆欧洲足坛的名字,一个让足球官员畏忌的名字,一个让足球在法律面前低头的名字。一个人间足球悲喜剧的男主角的名字。

    1995年12月15日,博斯曼摧毁欧洲

    1990年,博斯曼与母队比利时标准列日队的合同到期后,他本想转会到法国的二流俱乐部敦刻尔克队踢球。但敦刻尔克俱乐部既想得到博斯曼,又拿不出标准烈日队开出的20万英镑的“天价”转会费,因为博斯曼根本不值这个价钱,最终博斯曼竹篮打水一场空。为了生计,博斯曼最后不得不屈尊到比利时的一支丁级俱乐部踢球,收入和名气也大为降低。为此,博斯曼在1990年8月一纸诉状将列目俱乐部、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告上了法院,控诉转会制的荒谬,违反了欧盟有关劳工自由流动的《罗马条约》,使他永远失去了球员的黄金时期,并要求赔偿他1000万美元。

    没想到,这仅仅是博斯曼历时5年抗争的开始,无力裁决的比利时法庭随即将此案转交到了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盟法庭。由于是一名普通球员,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任何人支持他,更没有人相信他能够告倒欧洲足联,博斯曼此举也引来许多同行的讥笑,而更令他无法接受的是博斯曼甚至已经成为各支球队的眼中钉,几乎没有一家俱乐部愿意向他提供一份合同,在几家小俱乐部厮混完余下的职业生涯后,博斯曼很快退役。由于没有了经济收入妻儿也离他而去。博斯曼回忆道:“当我无力支付房租的时候,我的妻子选择了搬走,我只要求她给我留下一张床,随后我只能搬到母亲家里住。”

    1995年6月,在欧盟法院,博斯曼除痛斥列日队自私、目无法纪之外,更痛斥欧洲足联转会制度的不合理性。他正气凛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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