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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64845
医药监管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日
    参见附件(0kb)。

     2007年起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须在GLP实验室进行

    为从源头上提高药物研究水平,保证药物研究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的实验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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