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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32890
美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制度对我国的启示(2)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日 邵 蓉 黄艳梅 于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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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399KB,3页)。

     3.4支持力度的不同

    在美国,执业药师属于高薪阶层。执业药师的地位由《执业药师法》确立。而在中国,执业药师的地位至今没有明确,有些执业药师不愿在独立药房或连锁药房担任职务,而是在企业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有些执业药师所在单位不支持他们参加执业药师考试,自然也不会支持继续教育。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4 美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4.1 丰富授课内容

    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不应是对基本知识的重复,重点应放在“继续”两字上。针对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岗位的执业药师,开设的课程应有所区别。如中专学历和刚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药师,应在生产、流通等环节加强教育。同时对于一些重大疾病的相关防治知识(如艾滋病防治知识)应实行强制学习。这样便可以通过执业药师向消费者介绍这些疾病的防治知识。

    另外,执业药师的工作应提倡“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为了与患者更好地沟通,应适当安排一些人际交往、沟通的课程。这样,执业药师在为患者服务的时候,可以获取更全面的信息,提供更周到、体贴的药学服务。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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