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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88432
专家之声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日 《上海医药》2007年第6期
     解决医疗纠纷应当谋求治本之策

    近年来,医疗纠纷频频发生,甚至成为激化社会矛盾的因素之一。传统的化解途径虽然有效遏制了这些矛盾,但还存在着不公正等种种弊端。专家认为,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应当谋求治本之策,关键是要对现行鉴定程序加强法制监管,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山西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分析说,导致医疗纠纷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一是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医院等医疗机构在承担公益职能的同时,还必须通过自己挣钱来维持运转,这必然会导致医药成本向患者转移,进而诱发冲突;二是医院等医疗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利益上的不均衡甚至出现冲突,这就会使一些医疗从业人员内心不平衡,从而导致乱收费等现象产生;三是有关医疗卫生的法制不健全;四是部分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道德、信仰缺失,再加上管理不到位等因素,致使医生医德缺失、缺乏诚信;五是患者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六是我国现行的医疗纠纷处理方式不得力。

    根据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目前我国法定的医疗纠纷处理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是医院与患者家属自行协商解决。但由于医方几乎掌握了所有信息,导致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两者之间往往难以达成协议。患者最终只能通过“闹”来解决问题,“多闹多给钱、少闹少给钱、不闹不给钱”成为一些患者的惯有心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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