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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88769
浅谈《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之变革(1)
http://www.100md.com 2011年7月1日 《上海医药》 2011年第7期
     摘 要 目的: 研究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的问题。方法: 运用对比、推理分析,指出新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合理与不足处,最后从缓解医患矛盾、维护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意义出发给出建议。结果与结论: 目前患方仍处于举证不力的困境,建议通过对因果关系实行限定条件下的推定、规定举证责任缓和规则、规范医方诊疗行为等措施来缓解患方举证难的问题。

    关键词 举证责任 医疗侵权 归责原则

    中图分类号:DF71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1)07-0351-04

    Discussion on the reform of allocating the burden of proof of medical tort in the “Tort Liability Act”

    ZHANG Yue,SHAO Rong
, http://www.100md.com
    (Research Center of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Development,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Nanjing,211198)

    ABSTRACT Objective: To research on the allocation for the burden of proof of medical tort. Method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rule of the allocation for the burden of proof of medical tort reform were indicated by comparative and reasoning analyses. Finally,some proposals were given to eas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and maintain the legal equality of the two sides. Results & Conclusions: At present,patients were still in trouble of supplying proof of medical tort,some measures including implementing causation presumption under limited conditions,formulating some rules for easing the burden of proof,regulating the medical clinic behaviors and so on could be taken to alleviate patients’ difficulties.
, 百拇医药
    KEY WORDS the burden of proof;medical tort;doctrine of liability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公众的权利意识、对医方的需求及医方对利益的追求等诸多因素使得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纠纷也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中频繁出现的一类民事诉讼。

    医患纠纷不仅有损于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而且有损于医疗服务质量,最终损害患者的利益。医疗侵权作为特殊的侵权类型,也须由法律做出特别规定。为此,《侵权责任法》设立了“医疗损害责任”专章,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举证责任的分配、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尤其重要,关系着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影响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该说,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中,如何在医患之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是一大难题,也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1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含义
, 百拇医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该条首次明确了举证责任的双重含义,即第一款规定了行为责任,指当事人须对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第二款规定了结果责任,指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举证责任分配需解决双方当事人中应由谁对某个事实负举证责任的问题。目前,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对某事承担举证责任改由对方就该事实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若对方不能就此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2 《侵权责任法》实施前我国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的评析
, 百拇医药
    依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可知在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采取过错和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双重倒置模式,归责原则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2.1 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的出台背景

    在《规定》实施前,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全部由患方来承担,即患方需证明:1)医方的诊疗行为违法;2)医方具有主观过错;3)患方遭受损害;4)医方的违法行为与患方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这种“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对患者十分不公平,由于患者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很难搜集到相关证据来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只能搜集到一些表面证据,如违法行为和自身的损害结果。相比之下,医疗机构距证据较近,又掌握了医学专业知识,举证较容易。双方作为医疗服务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应当是平等的,但不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却使得患方承担着较大的败诉风险,使得双方实质上处于不平等的法律地位,违背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为了减少患方举证不力的困难,对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 http://www.100md.com
    2.2 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的不良影响

    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的适用保护了处于弱势地位的患方,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追求,这是立法的进步。然而,该制度对医疗行为的双重性、风险性和复杂性等特殊性缺乏充分的估计[1]。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损害是由患方不配合诊疗行为或者不合理用药导致的,医方难以对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医方承担了过重的举证责任,这使得医患关系更为紧张,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首先,对患方而言,举证责任得到减轻,诉讼门槛被降低,胜诉的概率增大。此外,维权意识也随生活环境的改善普遍增强,一旦发生医疗侵权,患方便会采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权益,使得举证责任倒置被滥用,医患矛盾日益激化。其次,对医方而言,为规避医疗侵权诉讼带来的不良影响,也为避免举证不力,常采取预防性、保守性医疗行为,无故扩大检查范围,开大处方,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2]。

    3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规定

    在分析举证责任分配的变革前,先要把握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其从根本上影响着双方的诉讼地位和实体权利,如举证责任的分配、免责事由、损害赔偿范围等。《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侵权责任的三种归责原则进行了区分,不再一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http://www.100md.com(张玥 邵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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