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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48361
癌痛镇痛药物的规范应用(3)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2月1日 《上海医药》 2011年第12期
     4 镇痛辅助药物

    镇痛辅助药物是指可以用于癌痛治疗的各种辅助治疗药物。除皮质类固醇外,其余辅助用药的起效时间多在2周以后。因此,一旦使用辅助药物后即应坚持一段时间,不要轻易停药。

    4.1 皮质类固醇

    具有抗炎、镇痛、改善食欲、减轻脑和脊髓水肿作用,与阿片类药物合用对臂丛和腰骶丛癌痛效果较好,常用剂量为泼尼松30~60 mg、地塞米松8~16 mg。如症状改善,应及时减量至最低有效剂量。

    4.2 抗惊厥药

    对神经损伤所致撕裂痛和烧灼痛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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