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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87356
理性看待熊胆粉入药问题(1)
http://www.100md.com 2012年5月1日 《上海医药》 2012年第5期
     中图分类号:R282.7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2)05-0033-03

    熊胆的入药始载于《唐本草》,于熊脂肪项下提及,迄今已有1 350多年的历史了。中国历史上是以猎杀野生黑熊或棕熊的形式获取熊胆,现在用熊胆粉(人工引流熊胆汁干品)入药。近年,养殖黑熊取胆汁一直被国内外动物保护组织所诟病,某涉及该业务的企业上市使动物保护组织及网民的反对、声讨达到顶点,各种声音混杂而鼎沸,笔者希望各界能从法律、法规、人类必需和动物伦理等多角度,给予客观认识。

    1 各种涉及黑熊及产品的法律、法规及实施情况

    1.1 野生黑熊保护

    1975年7月1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CITES)生效,1995年2月16日该公约将黑熊列入附录一,即最高级别的濒临灭绝等级。中国于1980年12月25日加入该公约,1981年4月8日生效。

    1989年1月14日中国实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黑熊被列为二级保护动物。

    1989年3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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