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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57526
三医联动政策框架下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完善研究(3)
http://www.100md.com 2016年6月1日 《上海医药》 2016年第11期
三医联动政策框架下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完善研究
三医联动政策框架下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完善研究

     3.2 上海市“互联互通”模式

    上海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为“阳光医药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阳光平台”),全称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其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牵头启动,2014年12月15日起试运行。上海市阳光平台既充分发挥出平台公共透明的优势,又响应了7号文中提到的“一个平台,上下联动”方针,实现了各信息平台间的互联互通。

    3.2.1 采购信息实时公开共享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号)提出:“为所有联网医药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全市在用药品采购价格、数量等信息的实时查询”。上海阳光平台支持多种采购模式,覆盖药品招、采、配、用全过程,监管部门共享共用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系统。阳光平台要求议价交易、采购配送、电子支付、使用全过程四位一体,对药品采购的数据上报范围实现从询报价到配送入库、再到结算支付的全覆盖,实现了全部环节的阳光化、自动化处理,该举措充分发挥了平台公开化、透明化的作用,有利于提高采购环节整体的运行效率。

    3.2.2 与医保、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对接

    上海市阳光采购平台由医保部门牵头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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