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上海医药》 > 2018年第21期
编号:13288338
颌间牵引钉联合钛板内固定在28例颌骨骨折治疗中的疗效评价(2)
http://www.100md.com 2018年7月25日 《上海医药》 2018年第21期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所有患者经影像学检查均确诊为颌骨骨折,为新鲜骨折,年龄18~70岁,患者临床资料完整,自愿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严重的肝肾功能障碍、肿瘤、合并其他严重骨科疾病、妊娠及哺乳期女性、心脑血管疾病、凝血功能障碍、精神意识障碍、视听障碍者、陈旧性骨折者及随访期失联者[5]。

    1.3 方法

    所有患者术前均行影像学检查,详细掌握骨折信息,对照组患者在此基础上给予微型钛板内固定治疗,患者取仰卧位,经鼻气管插管后全身麻醉,常规消毒铺巾,根据骨折部位行口内外切口,充分暴露骨折位置,对骨折殘端进行手法复位,确保咬合关系良好后,选取适宜的微型钛板与骨面紧密贴合,并采用钛钉固定。研究组患者在对照组的基础上联合颌间牵引钉治疗,患者实施麻醉后,先在CT辅助下选取颌间牵引钉植入位点,使其保持在牙根与根尖下方之间,选择4~8枚适宜的牵引钉维持上下对应,经橡皮圈采取颌间牵引并予以固定,保持咬合关系良好。再根据骨折部位行口内外切口,复位骨折部位后行钛板内固定,方法同对照组。比较两组患者的治疗优良率、手术情况及患者满意率。

    1.4 评价标准

    1)疗效评价标准[6] 优:治疗后患者咬合功能恢复良好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45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