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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644680
荣县2003~2012年孕产妇死亡监测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5年4月16日 《医学信息》 201515
     摘要:目的 分析荣县2003~2012年孕产妇死亡率动态变化趋势及孕产妇主要死亡原因,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方法 收集整理孕产妇死亡病例22例,进行回顾性分析与统计。结果 2003年~2012年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46.99/10万。从2003年的49.92/10万下降到2012年的20.89/10万,降幅为58.15%。死亡孕产妇前3位的主要死亡原因分别为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结论 2003~2012年荣县孕产妇死亡率整体呈下降趋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需要社会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各级助产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质量建设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及产科技术人员的服务和急救能力,加大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孕产妇及家庭成员的自我保健意识。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率;死因;干预措施

    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和人均期望寿命是国际社会评价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重要指标[1]。孕产妇死亡率的高低直接反应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已列入《中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指标及评价卫生工作的三大指标。荣县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开始于2002年,至今已有10余年。为了解荣县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为政府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现对2003~2012年荣县孕产妇死亡监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资料来源于2003~2012年荣县妇幼卫生年报、孕产妇死亡监测报表、全部死亡孕产妇个案资料及孕产妇死亡专家评审资料。

    1.2方法 分析荣县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收集的相关报表及孕产妇死亡个案资料,并对每例死亡孕产妇进行现场调查。每半年组织有关专家对每例死亡孕产妇病例进行评审,明确死因、归类,并按WHO十二格表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2003~2012年荣县孕产妇死亡情况见表1。

    2.2 2003~2012年荣县死亡孕产妇死亡原因及顺位见表2。

    2.3产科出血的原因构成 产科出血12例,其中软产道损伤4例,占33.33%;宫缩乏力3例,占25.00%;宫外孕2例,占16.67%;胎盘残留2例,占16.67%;胎盘早剥1例,占8.33%。

    2.4孕产妇死亡地点及分娩地点分布 孕产妇死亡地点在家中的6例,占27.27%;途中2例,占9.09%;乡级医疗机构6例,占27.27%;县级医疗保健机构7例,占31.82%;省级医疗保健机构1例,占4.55%。死于家中的原因有因贫困放弃治疗的、计划外怀孕不敢上医院、保健意识差等等。在已分娩的15例死亡孕产妇中,省级分娩2例,占13.33%;县级4例,占26.67%;乡级2例,占13.33%;产妇家及其他7例,占46.67%。

    2.5死亡孕产妇基本情况见表3。

    3 讨论

    3.1孕产妇死亡率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2012年荣县的孕产妇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前5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80.30万/10万,后5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19.50万/10万,下降了60.80万/10万,下降幅度明显。①是得益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为荣县妇幼保健事业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和物质保障;②得益于"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以及新农合惠民政策的支持,发挥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作用[2];③严格按照荣县孕产妇健康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把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危险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从而最大限度的控制孕产妇死亡率。

    3.2死亡孕产妇的相关特征 死亡孕产妇中小学及文盲占72.73%,产前检查5次以下占81.82%,未进行过产前检查占36.36%,且计划外怀孕占72.73%。由此可见,死亡孕产妇普遍存在文化低,主观上逃避保健服务,自我保健意识差,对妊娠的风险估计不足。所以,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积极开展讲座、咨询、沙龙、小册子、宣传版画或录像等丰富多彩的非医疗性干预措施,使孕产妇、家庭、社会都关注和参与孕期保健,树立"每次妊娠都有风险"、"妊娠乃人生大事,务使母婴安全"[3]的观点,转变孕产妇利用孕产期保健的态度,主动参与孕产期健康管理,孕早期及时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按时产前检查,及早发现危险因素,筛查高危妊娠,跟踪高危妊娠,减少产科并发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另外,抓好孕期教育,对实行优生优育、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4]。

    3.3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 统计显示,孕产妇死亡的前3位原因仍然是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妊娠合并高血压疾病,其中产科出血占54.55%,居首位,与吴方银[5]等报道一致。究其主要原因:①缩宫素使用不当,软产道损伤,宫缩乏力,胎盘处理不当,对出血估计不足,对转会诊意识不强,决策不力,抢救及转诊延误造成;②妊娠期由于体内各器官各系统的重大变化,使各种并发症的问题更加复杂,病情发展更加迅速、多变和危害性大,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等间接产科原因逐渐凸显。在新医改的有利形势下,针对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开展相关培训和规范化建设,特别要重视死因构成比增加的疾病[6],为此荣县建立和形成了有规划、有组织、分步实施、跟踪评估的培训工作机制,稳定妇幼保健人员队伍,培养年轻的产科后备力量,加大省内外的进修培训,提高产科医师的综合素质和抢救能力;建立和完善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产科转会诊制度;加强了各级围产保健协作、组织协调,通过共同努力避免、减少孕产妇死亡发生,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女生存质量,使其更好的为社会和家庭服务。

    参考文献:

    [1]丰有吉,沈铿.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429.

    [2]王琼,李惠,樊治刚.1999~2008年汉中市孕产妇死亡回顾性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1,26(34):5293.

    [3]熊庆,吴康敏.妇女保健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390.

    [4]盛春苗.大同市2007~2010年孕产妇死亡监测分析及干预措施[J].中国妇幼保健,2012,27(3):335.

    [5]吴方银,赵梓伶,肖兵etal.2001~2010年四川孕产妇死亡变化趋势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1,26(32):4965-4967.

    [6]熊庆,梁娟.孕产妇死亡趋势及主要原因专题讨论[J].实用妇产科杂志,2010,26(1):2.

    编辑/哈涛, 百拇医药(刘惠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