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学信息》 > 2016年第17期
编号:12874656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
http://www.100md.com 2016年4月30日 《医学信息》 2016年第17期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孕产妇在孕产期健康管理的服务规范,以便更加规范的为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

    关键词: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1 基本概念

    1.1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即受孕开始到产后42 d。

    1.2孕产期分期 孕早期:怀孕3个月内;孕中期:孕3~7个月;孕晚期:孕7个月以上;分娩期:规律宫缩至胎儿胎盘娩出;产褥期:胎盘娩出至产后42 d。检查次数:孕期:5次;产后:2次。

    1.3孕期检查 目的:确保孕妇的安全及胎儿健康。

    2 服务内容

    2.1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2 w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2.1.1孕12 w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1.2健康状况评估 询问疾病家族史、个人史,既往病史等,对产妇的精神状态及体态进行观察,做好各项的常规检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需开展血糖、梅毒血清学试验、阴道分泌物、HIV抗体检测等项目的检查。

    2.1.3开展孕早期心理、个人卫生及保健指导 ......
1 2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26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