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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46908
医院药房托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18年1月22日 《医学信息》 2018年第3期
     2.4存在代理风险,导致“新型医药代表”的产生 在医院药房经营过程中,双方是一種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必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代理风险。因药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药品服务一向都是服务风险高的项目,患者根本无法脱离对医师或药师的依赖,药品的处方权依然在医师手里,托管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难免出现供货不及时,必会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医师开“大处方”及利润高的药品,从而增加了药品的服务风险[3]。

    2.5医院药品质量难以保证,导致不同程度的医疗事故或纠纷 药房托管前,医院为了保证临床治疗确切效果,减少或降低药品的不良反应,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即使价格贵些,也要进行采购,从而确保药品质量和疗效。药房托管后,托管企业拥有了医院药品的具体采购权,他们可以根据自己建立的采购渠道选择具体采购哪家企业的哪个品种。他们会为了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便会选择采购一些质量低下,在确保药价也不会高到哪里的情况下就会大大拓宽其利润空间,这样便会造成同一种药品的药价和以前相比有所下降的表面现象。但若因服用了质量低下的药品或存在药品质量问题的药品而延误了疾病的治疗,甚至导致严重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最终吃亏的还是患者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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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部分常用药品存在供货短缺等现象 托管企业为追求经济利润的最大化,对利润空间比较小、价值低、毛利率低、用量少、特殊抢救的药品供应不及时或连续性难于保障。比如部分小品规药品出现经常更换厂商,或者有些厂商见利润空间太小,停止生产或者不积极调配相应品规的药品。

    2.7因素导致药品监管难度增加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对药房的经营活动及药品质量仍然负有负责,不会因托管而发生转移。药房托管后,在双方的职责、义务和责任不明的情况下,托管企业作为经营中的盈利商业公司,难免会因追求单纯的利润最大化而出现忽略药品质量、药品供应与临床脱轨、药品价格以及单单提供药品买卖活动而忽视药学服务等方面的现象,从而加大了药品监管的难度。

    3 医院药房托管的对策及几点建议

    3.1平衡利益、增强双方的社会责任感 要让参与托管的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相互建立制约机制,平衡双方的经济利益之下,必须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承担双方各自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处理好彼此的利益分配关系。因此,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双方利益平衡的前提下,医院应考虑作出适当让步,降低托管企业的经营风险,从而方能不断提高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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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医院和托管企业要合力提升药学服务水平 医院应加强托管企业的管理,扩大托管范围和规模,从而有利于实现双方的共同目标。同时,由于药房归企业经营,企业本身也是药品供应商,省去了药品采购时的招投标等操作环节,降低了药房的经营成本。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药品的数量、质量得到根本保证的条件下,托管双方应通过提高临床药学服务和合理用药水平,逐步调整药品的收入结构,进一步规范药房管理,提供药学服务水平。

    3.3保证药品质量,提高用药安全性、合理性,减轻患者负担 医院可以指定专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托管方的管理,负责药品的出库、入库登记、药品的价格审核、严把质量关和价格关,保障特殊药品的严格管理[4]。

    3.4加强政策的规范,完善合同的制定 由于药房托管以后,药品经营的问题仍然存在,医院与托管企业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仍然存在,所以双方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应以降低群众的用药负担为目的,并兼顾双方的利益关系,实现群众得到切身实惠,医院得到充分发展,医药企业得到最大利润的局面。在合同的制定中必须将合作中会发生的问题,及发生问题后的处罚措施尽可能详尽记录,增加双方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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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医院药房托管工作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努力探索。在目前这种医疗技术和劳务收入不能完全体现其实际价值,以及药品供应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药房托管虽然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探索中的新事物,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影响医院生存发展的弊端,只是在药品流通环节上的改革,是一项有益的尝试。这就需要医院充分分析总结自身的经营状况,在实施药房托管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尽可能的发挥托管的有利性,避免不利的因素,从而优化药房经营模式[5]。医药制度的改革应该是建立在保证人民群众享受到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的基础上,既要保障医院的长远发展,又有利于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公平合理发展的机制。

    参考文献:

    [1]林圣生,李海金.医院药房托管之我见[J].卫生经济研究,2013(6):15-17.

    [2]丁月.药房托管回潮[J].中国医院院长,2013(21):36-38.

    [3]冯名海,储文功,王大水.医院药房托管利弊分析[J].药学实践杂志,2012,30(1):67-69.

    [4]刘全胜,黄志利.药房托管中存在的优缺点及对策[J].医学信息,2015,28(22):192.

    [5]孟志刚.医院药房托管的体会及存在问题的对策[J].山西职工医学院学报,2014,24(6):74-75.

    收稿日期:2017-11-9;修回日期:2017-11-10

    编辑/雷华, 百拇医药(王黛莹 吕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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