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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头上风云
http://www.100md.com 2012年3月1日 知识窗 2012年第3期
     辫子这玩意儿,其实早在成吉思汗时期,塞北一些民族,如蒙古、鲜卑、突厥人即己“前髡后发”:头前半剃光,以免驭马疾驰中乱发遮眼:后脑结辫,夜里枕辫而眠,便于骑射生涯。这种发式后来甚至流传到日本,浮世绘多有所见。《古今小说》里也有描写,明代闽浙沿海闹倭寇,烧杀掳掠,抓人,“若是强壮的,就抓来剃头发,抹上油漆,假充倭子。”(《杨八老越国奇逢》)小说是现实的反映。

    女真人则不是剃掉半个脑袋,而是把头顶边缘剃个精光,只留下项瓜皮上铜钱大的一小撮,然后结成猪尾巴似的辫子,悬在脑后。女真人早期以牧猪为业,与猪朝夕相处,以猪为美,喜爱甚至崇拜那条小巧灵活、一刻也不肯安宁的尾巴,将之“移植”到头上,美其名曰:“金线鼠尾”。

    11世纪,由女真人建立的金政权首下“剃发令’一只针对上层,猪尾巴是光荣的标志,汉人身为高官者,才恩准剃个猪尾巴,小官、平民想攀附一下也不行。

    600年后,由女真人组成的清政府一下“剃发令”,这回就非同小可了,所有的汉人男子都得剃发。于是,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浴血抗争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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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民族向来看重头发。武陵人误闯桃花源,看到“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古代先民保持着头发自然生长的状态。头发“受之父母”,是亲情、尊严和体面的象征。古代髡刑,就是把罪人的头发剃光,受刑者比死还难受。罪己,也可以割发,是最严厉的自惩。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归国后,痛定思痛,以“削发文身”惩戒自己;曹操行军马踏青苗,罪当砍头,割发以谢三军。头发可以代替生命,反证了头发至高无上的地位。

    清统治者的“剃发令”,就是要把汉人传承几千年的精神、文化、民族气节阉割掉,实行从肉体到心灵的彻底镇压。不可一世的多尔衮挥舞着女真人的弯刀,一声令下:“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就有了惨绝人寰的“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最为惨烈的是“江阴保卫战”,江阴十万民众,面对清军二十万狠兵悍将,苦苦坚守八十一日,城将破,首领阎应元在城门上题联一幅:“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泣血悲歌,气壮山河!全城十万男女老幼争相赴死,无一人投降,血流成河,漂浮着带着长发的人头。连清廷也震撼了,为之建祠立碑,是表彰、纪念,还是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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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初至中期,满人接受汉文化,头发渐渐多留,形成所谓“发辫”:剃发时,在额角两端引一条线,线前面的头发剃掉,线后的头发不剃或少剃,编结成辫。《红楼梦》借汉唐名色,写的仍是清时习俗。贾宝玉“头上周围一转的短发,都结成小辫,红丝结束,共攒至顶中胎发,总编一根大辫”。“发辫”虽然丑陋,但有钱人还是要加以装饰,八旗子弟用金银珠宝制成各种别致的小坠角儿,系于发梢。贾宝玉的一根黑亮如漆的大辫“从项至梢,一串四颗大珠,用金八宝坠角。”至于童仆小厮的发式,没什么装饰,边缘头发也剃得多,头顶形同盖子,王熙凤呼之日“码子盖”。

    中国近代历史似乎总要跟辫子过不去,革命的率先之举,便是剪辫子。清兵入关,多少汉人宁掉脑袋,不留那辫子;清朝灭亡,多少汉人又为失去辫子而痛不欲生。“辫帅”张勋复辟,宁死护辫,成为历史笑谈。

    太平盛世,海晏河清。当代人对头发已看得很淡了,或剃或留,或长发或光头,各尽其妙,大概不会再陡生风云了吧。

    男人的头上风景,也是国家、民族存废兴衰的缩影。, 百拇医药(苗连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