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湮没在岁月中的书时光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2月1日 《知识窗》 2014年第12期
     踏上海岛,沿着石子铺成的小路往前走,看到爬墙虎掩映着的绿房子,房前有一大片花圃,这就是我成长的故园。那一年我大概13岁,坐在花问的小石凳上,捧着一本《红楼梦》,痴痴地看着,从午后读到黄昏。

    记不清是从何时起,到了周末,我坐在园子里,享受静静流淌的阅读时光。

    园中读的自然是闲书,好在母亲从不认为闲书是“无用的书”。母亲年轻时家里穷,没上过几年学,这成了她的一桩憾事,也因此认为读书是第一等好事。每每看到我读书,她的眼里就隐隐地闪着光,恍若看到希望。

    那个年代,课外书不多,偶尔买回一本,我便视作珍宝。这本《红楼梦》是同学苏小北的父亲从外地买回来的,看到它我眼睛猛地一亮,跟苏小北商量了许久,他才勉强答应借给我看一周。

    我正看得起劲,听见母亲隔窗喊道:“该吃饭了。”说完接着忙碌去了。我站起身舒展了一下腰,抬脚正欲回家,远远地看到苏小北走了过来,赶紧把拿着书的手背到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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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好的,我来取书了。”他硬声说道,果然是来催我还书的。

    我刚想开口说话,喉咙里像伸出一只手,把到嘴边的话摁了回去。沉默片刻后,我突然结结巴巴地说:“书……不小心丢了。”他呆住了,脸上露出比哭还要难看的神情。

    “当心蜜蜂。”慌乱中我随手一指,他扭身看去,我趁机把书藏在花叶间。随即跑上前去,把他拖进屋,我拿出一堆零食,说:“送给你,算我向你道歉。”

    哄走了苏小北,我正暗自得意,身后传来一声低吼:“把书拿出来。”母亲的脸阴沉下来。

    我搬出孔乙己的话,为自己辩驳:“窃书不为偷。”

    母亲厉声喝道:“读书的目的,是为了学会做人,你怎么连这都不懂呢?”第一次见母亲生这么大的气,我很羞愧,将头低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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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书还给了苏小北,后来搬家的时候,他又送给我留作纪念,我一直珍藏至今。

    上高中的时候,离家很远,我只好住校。繁重的学习之余,我抽空阅读,尤其爱读席慕容的诗集。每一首小诗,都如清晨的露珠般清澈美好,滴落在我的心间。

    我交了一位笔友,在蓝色的方格纸上,摘抄几首喜欢的诗,折成纸鸽子寄给他。不久收到了他的回信,他说自己酷爱读书,简单的一句话,拉近两颗心的距离。他还说最近读了两本书,一本是《平凡的世界》,另一本是《挪威的森林》。

    这两本书我也读过,于是写信回道,知道村上春树,日本小说家,好在文学无国界。我们俩都喜欢《飘》,甚至为郝思嘉到底应该嫁给艾希礼和白瑞德中的哪一位更幸福而争执。信总是写得很长,洋洋洒洒数千字,有着聊不完的话题。

    暑假到了,特意去信叮嘱他,再来信请寄父亲所在单位。漫长的假期,我期待着他的来信,等来的却是失望。开学后,再也没有收到过他的来信,两个人就此断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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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后的一天,因一件小事,我到单位上找父亲。屋里没人,门敞开着,我走了进去,坐下来等待。无意中拉开抽屉,看到一沓厚厚的信,是文友的笔迹。信已被拆开,或许是出于另一种关爱,父亲扣留了信件。

    我长嘘了一口气,心中顿时释然,那些墨香萦绕的往日时光,如鸟儿扑棱棱地从眼前飞过。彼时虽已各安天涯,仍要感谢他,送我这一程的温暖。

    上班以后,有了空闲时间,除了读书,我尝试写作。最初的几年间,稿件采用的少,被退回的居多。苦闷之际,多丽丝·莱辛的话提醒了我:作家不会出自没有书的房子里。

    我淘来很多新书,塞满两个书柜。随后的很多年间,一杯茶一卷书,伴我度过宁静的独处时光。“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倘若哪天没读书,我便会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似白活了一天。

    夜深人静时,再次提起笔,心里多了份坦然。那些顺着笔尖淌出的文字,洒落在纸页间,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将稿子一篇篇寄出。意外的是,投出的稿件相继发表了。

    有一次,我到新华书店闲逛时,无意中看到自己的书。那是我的第一本散文集,跟很多精美厚重的图书一起,安放在宽大的书架上。

    那一瞬间,我又是惊诧,又是欢喜,在心里默念道:嗨,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没有勇气多做停留,匆匆地擦肩而过,生怕在“她”面前露了怯。回到家后,我忍不住暗暗猜想,不知“她”会被谁领走?但愿那人以珍惜的心,看待与一本书的结缘。

    到了晚上,月光透过窗棂,洒入书房。我坐在桌前,捧起一本书,开启心灵的旅行。书伴随着我一路走来,从青涩到成熟,经历一次次的蜕变。那些细碎的读书时光,弥漫在心灵深处,寂静生香。, 百拇医药(顾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