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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开封,干燥剂扔掉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2月1日 养生保健指南2017年第12期
     药品开封后,有些患者仍将里面的棉花和干燥剂留着,认为能延长保存时间。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首先,药瓶上部用脱脂棉花填满压住药片,主要用来减少药片之間的摩擦和相互撞击,从而避免损坏药片。而干燥剂主要是保证药品包装内环境干燥,确保药物出厂至开封期间的质量。

    目前唯一可用于药用的干燥剂主要是以硅胶干燥剂为原料制作而成,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药用固体纸袋装干燥剂标准》,其中除了对干燥剂袋外观、强度,吸附剂的含水率、吸湿率等基本性能要求外,还对干燥剂微生物限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次,药瓶开封后,随着反复开启药品包装,留着里面的干燥剂、棉花会吸附空气中的水汽,棉花易潮湿,干燥剂也会因吸湿饱和而失去作用。

    尤其是棉花吸湿后容易滋生细菌,若与药品直接接触,不但可能会污染药品,还易致药品受潮,所以开瓶后,棉花最好立刻丢弃。干燥剂吸收的水分被“锁到”硅胶内部,即使吸湿饱和失效,也不会发生表面和形态的变化,常温条件下水分也不会释放出来。而有些药品干燥剂被固定置于瓶塞内,故不必特意丢弃。

    最后,需提醒的是,对于未开启的或有单剂量独立内包装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保存,开封前的保存期可至药品标识的有效期。而任何药品在开封后则应尽快用完,不可再参照包装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比如,胶囊、滴丸等药品容易吸潮,一般应在3个月至半年用完。口服液体剂型应在疗程期间服用完毕。 (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