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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廉租房,人们租得起吗?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2月1日 《中老年健康》 2011年第12期
     宋朝有一种行政机关,叫作“楼店务”,后来又改叫“店宅务”,这种机关负责管理和维修国有房产,并向租住公房的人收取租金。宋神宗熙宁十年,开封府左、右厢店宅务对辖区内的公房出租情况做了一次普查,普查结果是,开封东城常年出租604间公房,西城常年出租588间公房,掠钱亲事官平均每月能从租户那里收到房租202529文。

    东城604间公房加上西城588间公房,全城共出租1192间公房。每月的租金共是202529文,拿租金除以间数,得出每间公房的平均月租约为170文。宋朝人租得起吗?

    宋神宗熙宁年间,普通警员(当时叫“弓手”)月薪在400文左右,修筑城墙的熟练工匠每天能挣17文,律师事务所(当时叫“写状钞书铺”)里的状师给人写一纸诉状,要价是180文。根据宋神宗元丰改制后颁布的公务人员薪酬法,打扫御街的太监每月工资是700文,开封府司法参军(州官属官,负责对案件审理结果做出判决)每月工资是12000文。

    很明显,不管是低收入阶层还是高收入阶层,在开封城内租一间房子都是租得起的。只是低收入者只能租一到两间房子,要想住宽敞一点儿,恐怕就得跑到远郊了。, http://www.100md.com(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