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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19340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出台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0月1日 中老年健康2017年第10期
     近日,全国首部有关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北京市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正式发布实施。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处长李键表示,运动营养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同于保健食品。运动营养食品是指为满足运动人群(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的生理代谢状态、运动能力以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的食品。而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目前我国实行注册管理的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有27项。

    李键介绍,为了体现运动营养食品的特点,在北京市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中,对运动营养食品的实质属性、生产条件要求、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的使用、标签标识的规范使用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

    李键还表示,为避免误导消费者,对标签的要求也有严格规定:标签主要展示面应标识“运动营养食品”及所属分类;有关营养的声称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l3432)的规定,不得做任何功能声称;如有不适宜食用的特殊人群,也应同时在標签中标识。

    (摘自:《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