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肿瘤患者预立医疗照护计划干预模式实施意愿及可行性研究
家属,决策,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芮爱菊,李秀珍,邢 霄(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 江苏南京211300)
近几年,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恶性肿瘤发病率居高不下,经世界卫生统计,我国2017年病死于恶性肿瘤人数约为160万,病死率高达29.3%,年度总医疗费用占600亿元[1]。由于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生命质量较差,导致85%以上的患者无临终治疗意愿的表达机会。预立医疗照护计划是指个体在失去决策能力前,符合价值观及医疗治疗意愿,通过与家属或医护人员沟通并记录治疗意愿的过程[2]。预立医疗照护计划的实施能使家属尽早了解患者的意愿,协助其做好临终安排,解决患者及家属决策困境,减少过度医疗。目前,该计划已在发达国家实施,且效果理想。但是由于文化差异,我国预立医疗照护计划尚处于探索阶段,仅在部分虚弱老年人及慢性肾脏病终末期患者中实施。为此,本文就晚期肿瘤患者预立医疗照护计划实施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采用问卷调查法对2018年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收治的78例晚期肿瘤患者及68名家属进行调查。纳入标准:①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并获得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②入组对象≥18岁;③经病理学检查确诊患有恶性肿瘤,癌症分期为Ⅲ~Ⅳ的晚期癌症患者;④蒙特利尔认知评估量表(MoCA)评分≥26分者;⑤能正确阅读文字或回答问题者;⑥对自身病情完全知晓者;⑦家属为主要疾病照顾者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43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