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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9812
一起纠纷引出两份相反鉴定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日 《医疗保障》 2006年第5期
     一次手术,导致患者构成三级伤残。一份法医鉴定认为医院无过错。另一份法医鉴定认为医院存在过错。面对这样两份结果迥异的法医鉴定,法院该如何取舍,如何定案才公平?患者该如何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医疗鉴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6年3月15日,南京市中院对一起医疗纠纷案进行调解,赔偿金额一度增加到60万元。截至笔者发稿时,双方就赔偿金额尚未达成一致。

    六年前的手术

    事情还得从6年前说起。

    1999年11月9日,49岁的南京市民徐训英因右上腹隐隐作痛半年,到三级甲等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就诊。经B超检查,医生诊断为胆囊炎、胆石症,决定手术。

    11月15日下午,徐训英被推进手术室。临进手术室前,徐训英十分紧张,握着丈夫叶志连的手迟迟不肯松开。主刀医生笑着说,“胆囊切除是个小手术,我们已经做过多起了,手术一会儿就结束。”

    徐训英松开了丈夫的手,被推进手术室……手术后,医生告知徐训英的丈夫,手术十分顺利。

    然而,转入病房后,徐训英便口唇紫绀,呼吸、心跳骤停。医生立即请麻醉科会诊,安排气管插管,心(胸)外挤压,实施心肺复苏。不一会儿,徐训英心跳恢复,生命体征恢复正常,但始终神志不清,处于深度昏迷状态。

    叶志连问医生,病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医生说,医院建院以来实施上万起手术,从来没有这种情况发生。院方认为:必须让昏睡病人尽早复苏,高压氧舱治疗是一个可行办法,但该院没有高压氧舱,患者需要转院。

    转院前院方要求叶志连拿出5000元转院治疗费,并在“如果病人在转院抢救途中死亡,医院不负责任”的声明上签字。叶志连认为,病人手术后出现这种反常现象,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拒绝在声明上签字。双方僵持着拖到第二天,徐训英才被送到南京紫金医院高压氧舱。患者经高压氧舱、促醒药物处理逐渐恢复神智。紫金医院诊断:徐训英患缺血、缺氧性脑病。

    12月23日,徐训英被南京市中医院接回继续治疗。由于患有缺血缺氧性脑病,徐训英生活不能自理并经常有烦躁情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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