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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76205
性生活频度多少才适当?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1日 《健康向导》 2003年第9期
性生活频度多少才适当?

     张大夫:

    有件事我一直很困惑:我刚结婚不久,所以与妻子之间很频繁,但我又担心长期这样下去会伤身体。

    请问夫妻什么保持一个什么样的度才好?——海南鲁爱国

    鲁爱国读者:

    现代医学认为,性生活频度没有一定的标准数据,要视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新婚后的一段时间,由于双方的性欲较为强烈,性生活的次数比较频繁,常常是每周可达4~5次。以后,由于性生活比较有规律,多数夫妻的性生活频度逐渐减少,一般每周1~2次;在41~45岁,降到每周1次。当然,这些都是就大多数人的一般情况而言。因为影响性生活频度的因素很多,诸如身体健康、营养状况、生活习惯、心理状态、夫妻感情、文化程度、居住条件、自然环境等。

    衡量性生活频度是否适当的客观标准是,第二天早上是否精神饱满,身心愉快。如果出现无精打采、头晕腰酸、心跳气短或食欲不振等,则说明性生活过度,就应当有所节制,适当延长性生活的间隔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男性容易放纵自己,性生活过于频繁。在有些男子看来,性交次数越多越能显示男人的力量和尊严;也许,他们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觉得应该尽全力满足妻子的性要求。因此,当他们已经从性生活中得到快感之后,还会继续强化自己的性意识,企图在最短的时间内再度勃起。用意志的力量支撑疲惫不堪的身体进行性生活,无疑对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危害。——张大夫,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