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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25317
不具备生育能力是离婚理由吗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0月1日 《健康向导》 2009年第10期
     小张(女)和小王(男)均三十岁,2002年,小两口在当地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小两口一直恩恩爱爱,惟一的遗憾就是小张始终未能怀孕,夫妻两想到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便上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小王系原发性不育,因而导致小张不能生育。这样的结果对小两口犹如晴天霹雳,小王觉得作为一个男人却不能生育,传出去会颜面尽失,因而一直对对医生的人工授精或者试管婴儿手术建议犹豫不决,并且抱着希望多方求医,然而始终不见效果。为了这件事,小两口几年来吵架不断。小张考虑到自己的年龄大了,再拖下去会成为高龄产妇,就不断催促小王同意其做手术,但小王则始终认为双方年龄还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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