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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孕妇,我有特权!(1)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月1日 好妈妈 2012年第1期
     刘女士2009年9月13日与公司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在2011年8月11日,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和其主管通知她合约到期,公司不再与其续签,刘女士拒绝在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上签宇。随后,刘女士当面及邮件告知主管自己己怀孕3十月,并附上医院证明,要求公司和她续约,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刘女士自己之后一直未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任何答复,直到2011年9月16日被主管通知不用上班。刘女士的所有办公系优巳停用,只好离开公司。

    我们在做的随机调查中发观,虽然80%的在躬孕妇或新妈妈表示,单位按照劳动法给予孕期检查的时闸及产假,但有拟:做诗却让她们不太舒服,比如被换到次要的部门或岗位,在部门或工作团队中逐渐被边缘化,孕妇出于对胎儿健康的考虑提出换岗请求时被婉言拒绝。

    怀孕期间被辞退准妈妈法院讨说法

    2010年12月,正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之中的小思,却遭晴天霹雳!自己竟被所在工作单位以旷工为由辞退。新年伊始,小思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1年1月5日,法院受理此案,依法判决被告医疗器械公司支付给原告小思所拖欠的工资,合计2700元。

    2008年1月,小思来到该医疗器械公司工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到2010年12月31日。2010年7月,小思怀孕,但因体质虚弱出现流产先兆。医生经诊断,建议她从2010年8月开始休假3个月。11月初,小思突然被书面通知要求自己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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