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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禁忌
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11年第5期
     韭菜不宜与蜂蜜同食

    韭菜为食药两用的辛温之品,含有硫化物、苷类、蒜辣素和苦味质,药用可温中,行气,散血,解毒。而蜂蜜性平,味甘,主要成分为果糖和葡萄糖,能补中润燥,两者功效不同,药性相反,故不宜同食。《食疗本草》曰:“韭不可与蜜及牛肉同食。”

    菠菜不宜与鳝鱼同食

    菠菜性甘冷而滑,含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粗纤维、胡萝卜素、核黄素、硫胺素、钙、磷、铁和维生素C等成分,能下气润燥、敛阴和血。《本草纲目》载:菠菜可“通肠胃热”。而鳝鱼性大温,可补中益气,除腹中冷气,两者的性味与功能极不协调。且食用鳝鱼多用油煎,菠菜冷滑,两者同食容易导致腹泻,故不宜同食。

    花生不宜与黄瓜同食

    花生性平,味甘,含有大量的脂肪(约占50%),还含有蛋白质、氨基酸、纤维素、灰分和维生素等成分,能润肺,和胃。而黄瓜性凉,味甘,多生食,如与含油脂较多的花生同食,会增加其滑利之性,极易导致腹泻,故不宜同食和多食。

    萝卜不宜与橘子同食

    萝卜为十字花科食药两用的植物,食用后可在体内迅速产生一种硫氰酸盐的物质,并很快代谢产生另一种抗甲状腺的物质——硫氰酸。如同时摄入含有大量植物色素的橘子,橘子中类黄酮物质在肠道被细菌分解,转化成羟苯甲酸及阿魏酸,这两种酸可加强硫氰酸抑制甲状腺功能,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因此,食用萝卜后,不宜马上吃橘子,可间隔一段时间后再食用。, 百拇医药(姚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