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雇佣关系的定位和法律调整模式
摘 要:运用民法学、劳动法学的基本原理与体育相关理论对在运动员流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与运动员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研究,认为用人单位和运动员之间的关系应定位为体育雇佣关系;在体育雇佣合同中,应规定合同的最长期限,运动员享有自由流动的权利;运动员(雇员)所受的体育伤害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用人单位(雇主)承担雇主责任;尽快建立体育雇佣法来调整规范体育雇佣关系。
关键词:体育雇佣关系;定位;雇主的赔偿责任;法律调整模式
中图分类号:G8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05)09—1166—03, http://www.100md.com(蔡晓卫 唐闻捷)
关键词:体育雇佣关系;定位;雇主的赔偿责任;法律调整模式
中图分类号:G8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05)09—1166—03, http://www.100md.com(蔡晓卫 唐闻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