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一个人,我爱过的人
第一次说起被乡下狗咬的事,是对一个注定会进入我文字的人。他很斯文,甚至有点女人的羞涩。在南京,一群人关上灯,借着月光跳黑灯舞,就这样,我认识他了。他比我大十来岁,准确地说是一名中学英语教师。他在女孩子身上不费功夫,却有很多女孩子主动喜欢他。可能比起那些生猛的做音乐画画的前卫艺术家们,他看书多,又喜欢沉默,在那个年代显得很酷。
他的家在那座城市属于另一个阶层,独家独院。可是我并未觉得有什么等级的差别,他给我这种放松的感觉,现在想起来,他就是和别的同样出身背景的人家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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