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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18231
培根体
http://www.100md.com 2017年3月13日 《意林》 2016年第17期
     招聘单位看求职者朋友圈决定是否录用合理吗

    最近,在人才市场举行的招聘会上,一名求职者称,“应聘时把微信留给招聘单位,结果自己发在朋友圈的内容成‘罪证’,也因此未被录用” 。招聘单位通过微信朋友圈深度了解求职者,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这样做是不是合理?对此,你怎么看?

    @隗Wei浩然:微信朋友圈不是一个人的真实写照,但从某一个方面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生活以及其他方面的品行,具有一定的价值,却不适合长期适用,因为万事都有攻略,况且朋友圈也是一个比较私密的东西。

    @焉赋:完全不合理,这是侵犯个人隐私。对公司不满,生活有点小别扭,发个朋友圈吐槽下有何不可?如果一个用来交际的朋友圈只发些冠冕堂皇、道貌岸然的话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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