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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价格
http://www.100md.com 2020年4月11日 《意林》 2020年第3期
     几百年前,大多数欧洲国家认为人寿保险“既不合适也不正当”,荷兰、瑞典和法國都颁布过法令,规定人寿保险是非法的。大家能接受火灾意外险,但不能给生命开一张保单。

    为什么会这样呢?当时的法学家认为,人的生命不能作为商业标的,如果把死亡当作商业投机的目标,是非常可耻的行为。功利地对待人的生命,是不能允许的。而人寿保险是一个对死亡做精算的大规模产业,为了确定足够的保单收益和保费,就有必要知道死亡的成本。它的最终功能就是用一张支票来补偿孤儿寡妇失去父亲或丈夫的损失,把死亡变成一场交易。

    对人的生命做经济上的估价是一个微妙的问题。“无价”的东西,只有以赠送的形式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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