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背负34年“卖淫”骂名,泣泪向《知音》诉说无辜真相
一个51岁的广州女子,从17岁就背负卖淫的恶名,离婚三次,连最亲的父母都不相信她,她唯有求死方能解脱,经本刊连续一周劝慰,她终于抱着最后一线希望,花5个小时泣泪自述她的悲情故事——我叫官天丽,广州市人,生于1964年,1980年初中毕业后进了广州一家弹簧厂工作。半年后,在广州建筑公司当材料科长的爸爸调去深圳市分公司,把我也带去了。那个年代,能去深圳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坐上开往深圳的列车,我怀揣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殊不知,我坐上的是开往地狱的列车。
到深圳,我才知道因自己年龄不够18岁,进不了父亲所在的公司工作。但由于我会车工,很快进到深圳市服装厂工作。我很珍惜,每晚加班到11点钟。工厂离我所住的水库新村很远,我就跟同厂一个同龄女孩在上步村租了一个单间。
一天晚上,我下班回到宿舍正准备睡觉,突然附近派出所来了几个警察把我抓走,第二天又把我送去深圳收容站,理由是:卖淫!
整个过程只有派出所民警说话,我连插话都被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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