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白居易是典范
说起白居易,你一定很熟悉,知道他字乐天,号香山居士,是中晚唐的大诗人,写过很多首雅俗共赏、脍炙人口的诗歌。读中学时你应该还背诵过他的长诗《琵琶行》《长恨歌》《卖炭翁》。不过,你未必知道白居易特别喜欢在诗中“晒工资”。如果翻开他的诗集,将其中“晒工资”的诗句挑出来,我们马上就会对白居易一辈子的工资收入了解个七七八八。白居易喜欢在诗中“晒工资”这事儿,并不是我发现的,而是南宋人洪迈发现的。洪迈在他的《容斋五笔》中记述说:“白乐天仕宦,从壮至老,凡俸禄多寡之数,悉载于诗,虽波及他人亦然。其立身廉清,家无余积,可以概见矣。”然后,还将白居易“晒工资”的诗句一一摘录出来,“辄叙而列之”。
初出茅庐:月薪16000文钱
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白居易三十二岁,参加“书判拔萃科”(相当于司法专业考试)登第,获授“秘书省校书郎”的官职,自此步入仕途。他写诗介绍自己的工资收入:“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既无衣食牵,亦少人事拘。”可知唐德宗时期的秘书省校书郎(相当于中央图书馆研究员),月薪是16000文钱,按中晚唐时铜钱对大米的购买力折算,大约是15000元人民币。这个薪俸水平,足以让白居易衣食无忧,过上了“一马二仆夫”的城市中产生活。
白居易初到长安时,曾带着诗文作品拜谒前辈顾况,顾况看了白居易的姓名,开玩笑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意思是,小子,你在想长安当“京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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