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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05374
医方义务及其医疗过错的判断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07年第3期
     案情回放:

    患者,28岁,某年6月4日1时以“孕38周、胎膜早破半小时、量多无腹痛”急诊入某医院妇产科分娩。预产期为6月1 7日。入院查体(摘要):产妇腹部隆起呈悬垂样腹型,四肢水肿。宫底平剑突,胎位左枕前位,胎心规律,144次/分,先露头、未入盆。宫高41cm,腹围1 09cm。诊断:①胎膜早破,②巨大儿,③孕38周,左枕前位。

    医院方与产妇及家属按照常规程序进行了术前谈话,产妇丈夫阅读了手术协议书后在手术协议书上签字表示同意进行“剖宫产”手术。术前准备就绪后,产妇及其丈夫突然改变主意,坚决不同意剖宫产。医院方反复告知家属自然分娩可能会发生的意外情况,如羊水过少引起胎儿宫内窘迫,巨大儿娩出困难可能发生新生儿产伤甚至死亡,产妇发生产时产后大出血等。但产妇及其家属仍坚持自然生产。在胎头娩出外旋转完成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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