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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服药原则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07年第6期
     急性期的特殊方法 急性发作期病人一般都无自知力,不承认自己有病,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服药。对次,一般只能耐心劝说,可找病人最信任的人来劝说,劝说时注意不要说“你有精神病应该服药”之类的话。有些病人不听劝说,拒服一切药物,这时可把无味的(氯氮平、氟哌定醇等)药搅拌在饭菜里。但必须注意的是,这一方法不宜用于患者被害妄想症的病人,因为这样做一旦被病人发现,则会使其更加怀疑有人在饭菜里“放毒”而不肯进食。

    坚持用药 恢复期病人的服药重点在于不断 加强病人对坚持服药重要性的认识。一般来说,病人病情稳定后要坚持服药2~3年,很多病人出院后往往服一段时间的药就自行停药,其原因就是认为自己的病已经好了。甚至还有家属反对患者继续服药,怕患者服抗精神病药多了脑子变呆,或影响肝脏功能。其实,这些担心是完全不必要的。

    注意药物不良反应 有些病人因为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而不愿服药,这一点有必要予以解释;服药后仅有嗜睡、动作呆板、便秘、肥胖是较轻微的不良反应,不需治疗处理。如出现头颈歪斜、坐立不安、四肢颤抖这些症状,则是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或减少服药剂量。我们主张病人在恢复期维持治疗期间,一定要定期到门诊检查,以便于医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使药物作用恰到好处,不良反应也减少到最低限度,这样病人也乐于坚持服药。

    遵医瞩用药 一定要按医生嘱咐服药,不能自己随意增减或不规则服药。突然停药可以出现药物戒断反应,而停药后突然服药又会出现较大的不良反应,而且容易发生意外。有的病人当病情出现反复时,往往由原来的愿意服药转变为拒绝服药,说自己病已经好了不用服药,此时家属更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送往门诊检查治疗,以防止病情加重。

    防止病人假服药 家属在给病人喂药时,应看着病人把药服下,方可离开。必要时还要检查病人的口腔(舌下或牙缝),以防止病人将药物藏起,储积后一次服用而自杀。,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