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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6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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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5日 《中国社区医师》2007年第8期
     卫生部制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卫生部日前制定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卫生部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定期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对于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中医师的考核工作,则由核准该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或中医药行政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考核机构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青海将市民满意度作为社区经费补助发放标准

    近日,青海省卫生厅、财政厅出台了《青海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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