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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85422
卫生部“三定”方案敲定等四则
http://www.100md.com 2008年9月1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08年第18期
     本刊讯(记者 胡睿) 近日,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9月1日正式印发。

    据介绍,卫生部“三定”规定主要有以下调整:首先,明确卫生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次,调整部分职责。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入卫生部;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由卫生部划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和多种产品的技术评估工作分别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和事业单位承担。此外,明确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三定”明确规定,卫生部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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