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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75199
给熟人看病更要量力慎行
http://www.100md.com 2009年5月1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09年第10期
     案例

    2003年3月,一名工人因左眼外伤,便找到在某社区医院工作的亲戚,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到医院就诊。恰逢值班医生外出,便由值班医生的爱人(本院检验科医生)为患者眼伤做了简单处理。几天后患者眼伤感染加重,不得已摘除了眼球。术后患者要求医院赔偿而发生医疗纠纷。2005年6月,双方委托所在的市医学会对此进行技术鉴定,鉴定专家指出:该医生由于熟人相托超出其诊疗范围行医,明显违反了相关的诊疗规范,并导致患者眼伤感染最终摘除眼球的严重不良后果,构成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该医疗纠纷最终以医院对患者赔偿近8万元而协商解决。

    点评

    这是一起由熟人就诊引发医疗纠纷的个案。2006年贵州省医学会对所完成的100多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析发现:熟人就诊引起的医疗纠纷竟占1/5。因此,认真分析熟人就诊时存在的诊疗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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