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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9年8月1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09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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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23省份乡村医生有了补助

    本刊讯(记者胡睿) 近期,卫生部公布了实施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职责补助的23个省份名单。据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各省经济水平不同,23个省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补助标准没有统一的要求。北京、江苏、广东、海南、青海、宁夏、新疆7个省份补助标准高于每人每年3 000元,其他省份的补助标准或低于每人每年1 200元,或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年1 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北京的乡村医生每年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获得的补贴可达到4 800元,再加上药品零差价的补贴,合计可获得9 600元。2009年,青海省乡村医生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基本已达到每村卫生室每年5 000元或6 000元,每名乡村医生每年的补助由原来的300~400元提高到2 500~3000元;对于考取国家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取得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书的乡村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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