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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医护人员的生命担责?
http://www.100md.com 2010年9月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25期
     据齐鲁晚报报道,2010年6月10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肿瘤中心的一名女医生在医院内被杀。11日7:00左右,这家医院肿瘤中心的一名女护士再次遭到袭击,被凶手连捅数刀。凶手被当场抓住。据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周某,其父于13年前因患原发性肝癌曾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就诊,不久后去世。周某将其父去世原因归结于医院,长期怀恨在心,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

    看了这则消息,同样是一名医务人员的我心头生发出一种无以言状的悲哀与凄凉。为这起杀人事件而痛心,为那名医生和护士而惋惜,为恶劣的医疗环境而担忧……亲人患了不治之症而医治无效、散手人寰,其悲伤程度,我们都可以理解。但一个身患肝癌绝症的生命,又有何方神仙能够让其起死回生呢!在现有医疗技术条件下,即使医护人员尽200%的努力,也可能是无能为力。即使医护人员自己患了这种疾病,同样无法挽回自己的生命。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我们应该承认现实,坦然面对,即使现实是残酷的。医务人员每天都在忙碌,还要背负着100%救治成功的压力,诊疗过程中难免态度不够好,对患者的人文关怀不够到位,但对疾病的治疗也肯定会尽到自己最大的责任和义务。

    在患者面前,我们决不会保留自己的技术,而是把每一次治疗当作展示自己能力和才华的机会。再说医生有什么理由不愿意把患者的疾病治好呢?在现有条件和医护人员尽力的情况下,患者的病治不好就把责任归咎于医护人员,迁怒于医护人员,迁怒于医院,这是何等的无知与悲哀!这不仅是患者及家属的悲哀、医护人员及医学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与人性、道德的沦丧。

    看似偶然的事件,隐藏着复杂、深层的社会原因与背景。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谁又应该为发生这样的事件、为遭受伤害的医护人员承担责任?值得人们深思与反省。, 百拇医药(宋长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