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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内退是人\财的浪费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0月1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29期
     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却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工作,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在单位内部退养,即所谓的内退。这本是人性化管理的体现,但不知为什么,大概从七八年前开始,我们这里不少的医院却相继实行了强制内退政策,规定后勤科室、医技科室及护理人员,不管身体状况如何,凡男满52岁,女满48岁,一律内退;男不满52岁,女不满48岁,如果工龄满30年者,经本人申请也可以内退。内退期间,有的医院仍发全额工资,有的医院也仅仅少发300元。职称聘任晋级涨工资等都与在岗人员完全相同。

    这些内退人员除极个别被原单位返聘外,绝大多数又被聘请到民营或其他单位继续工作,获得的报酬自然远远超过原单位。这对内退人员来说当然相当合适,但对原单位来说,实在是一种人员和财力的极大浪费。, http://www.100md.com(徐连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