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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77937
避免医疗纠纷 要做好告知及人文关怀
http://www.100md.com 2011年2月27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37期
     案例 一名12岁男孩因车祸导致右小腿骨折到某医院就诊,入院诊断为“右小腿胫腓骨闭合性骨折”。次日,完善术前检查及相关病情告知后,主管医师对患儿行右小腿胫腓骨骨折内固定术,手术顺利。1周后患儿手术伤口缝线有渗液,但伤口无红肿及发热等炎症表现。探查时发现皮下组织已液化坏死,医生对患儿皮下坏死组织已经进行了清理。两天后发现伤口仍有渗液,遂建议患儿家属转院治疗。在上级医院治疗两周后患儿伤口愈合。

    目前患儿右足尖下垂,行走时右足尖不能抬起。患者家属认为是医院医务人员在手术过程中误将患儿肌腱剪断。但医院认为手术符合诊疗常规,且手术成功,并无诊疗过错,肌腱断裂与皮下组织液化坏死有关,虽罕见,但属于正常并发症,伤口渗液做细菌培养结果为无细菌生长,表明术后伤口无感染。

    处理 经多方长时间的调解,最后医患双发达成调解协议:尽管院方诊治过程正确,但整个诊疗过程中对病情告知不到位,加之重复手术等对患儿造成的痛苦和损失不可挽回。协议决定由院方支付下一步患儿肌腱修补术的费用,对患儿因此造成的损失由院方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

    点评 良好的诊疗技术是保障医疗安全的根本,但在医疗实践中,医疗纠纷的发生往往与告知不到位,以及医生的人文关怀欠缺有关。在这起医疗纠纷中,首先,术后患儿伤口有渗液,需要对伤口进行探查时,医生应该诚恳地对家属交代可能出现的情况,让家属首先从心理上对病情发生了不可预知的变化有所接受。可以建议家属一同进手术室直观了解患儿伤口内的情况,并在进行伤口探查过程中对其进一步交代患儿的病情;其次,院方发现患儿伤口有渗液并认为超出自己处理能力时,应当主动向家属承认,征得家属同意后主动请上级医院医生会诊,也可以联系上级医院在院方医师陪同下对患儿进行转院。这样可以避免上级医院医生在不知情或不加分析的情况下,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推到首诊医院。更重要的一点是让家属从心底里感到温暖,院方不是因为治疗效果不好就推脱患者,而是为了让患者得到更好的治疗,并且院方是始终关心患者的病情变化的。

    医疗纠纷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只要我们在日常的临床工作中多用心、多留心,把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处处为患者着想,平时做好对患者的病情告知和一个医者对患者应有的人文关怀,我想我们一定能够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百拇医药(杜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