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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85420
2010年“法律维权”回顾报道
http://www.100md.com 2011年3月21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1期
     编者按

    医疗行业越来越离不开法律维权,2010年发生的新闻事件如“产妇缝肛门”,以及各种与病历、非法行医、知情同意等相关的一次次的重大事件拷问着我们,医护人员的权益得到了怎样的维护?每一次重大事件的背后,我们基层医务人员要吸取的经验又有哪些?

    法律维权版一如既往地以以案说法、圆桌讨论、维权热线、医法讲堂的形式为广大基层医务人员报道了重大新闻事件、典型案例、基层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及产生的法律问题。在竭诚维护医务人员权益的同时,我们也用心地为基层医务人员总结教训。岁末之际,本期将对过去一年法律维权版的报道给予总结、分析,让我们一起回顾2010年的报道吧!

    关键词 病历

    修改与篡改病历 将医疗机构置于被动地位

    详见 第2期、3期、15期、19期

    法律维权版曾连续深入地报道了医疗机构修改与篡改病历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往往热衷于“完善”病历。病历所反映的医疗信息是医疗侵权诉讼最为关键的证据,医疗机构修改与篡改病历的行为不但没为自己“加分”,反而将自己处于诉讼的被动地位。

    点评 医疗机构要保证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就必须按照卫生部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来书写病历,发生医疗纠纷后切忌擅自给病历“换脸”。病历作为医疗诉讼的证据之王,绝对不可篡改和修改,否则,只能成为医疗事故鉴定的“把柄”而在诉讼中败诉。但是目前,医生对修改与篡改病历的理解还不到位,对于修改与篡改没有正确区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修改都是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历管理,使病历书写既能符合相关规范,又能为自身保留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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