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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74591
关注喹诺酮类药品的不良反应
http://www.100md.com 2011年2月5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5期
     编者按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建立的一项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本期通报品种为喹诺酮类药品。喹诺酮类药品是临床使用广泛的抗感染药,因其抗菌谱广、疗效显著、使用方便等原因,在抗菌治疗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此类药品的大量应用,其不良反应及不合理使用带来的危害也日益突出,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隐患。为使广大医务人员、药品生产企业和公众了解该类药品的安全性问题,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本刊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35期通报刊登如下。

    喹诺酮类药品为人工合成的抗菌药,是抗感染药家族中的重要成员。喹诺酮类药品品种繁多,目前临床广泛使用的为氟喹诺酮类,如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此类药品因抗菌谱广、疗效显著、使用方便等特点,在抗菌治疗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喹诺酮类药品的大量应用,其不良反应及不合理用药造成的危害也日益突出,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隐患。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2009年的统计结果,喹诺酮类药品严重病例报告数量位列各类抗感染药的第三位,仅次于头孢菌素类和青霉素类,占所有抗感染药严重病例报告的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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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对喹诺酮类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情况,2006年和2009年国家中心分别通报了加替沙星和左氧氟沙星的严重不良反应,2009年11月至今又对氧氟沙星等13个喹诺酮类药品的不良反应进行了系统评价。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喹诺酮类药品的合理使用,现对这13个喹诺酮类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通报。

    品种的基本情况

    氟喹诺酮类药品抗菌谱广,尤其对需氧的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菌也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某些品种对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依原体及厌氧菌也有作用。

    氟喹诺酮类药品适用于敏感病原体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感染以及关节、软组织感染等。给药途径主要为口服和静脉注射,也有局部外用制剂。

    该类药品由于在未成年动物中可引起关节病,在儿童中引起关节痛及肿胀,因此不用于未成年患者及妊娠、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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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上市的喹诺酮类按原料药名称统计共有20余种,制剂百余种。本期通报的13个药品为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氟罗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依诺沙星、莫西沙星、妥舒沙星、司帕沙星、芦氟沙星、帕珠沙星和吡哌酸。

    司帕沙星、芦氟沙星、妥舒沙星、吡哌酸主要为口服剂型,其他药品包括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还包括一些局部外用制剂。

    病例报告的总体情况

    自2004年~2009年10月,国家中心共收到上述13个喹诺酮类药品的病例报告8万余份,其中严重病例报告3 500余份,占总报告数的3.6%。总病例数排名前五位的依次为: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氟罗沙星、洛美沙星和诺氟沙星;严重病例数排名前五位的依次为:氧氟沙星、莫西沙星、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和氟罗沙星。病例报告数量及排名除与药品本身的不良反应性质相关外,主要受到药品销售量、使用量以及报告单位报告意识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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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病例的不良反应/事件表现

    喹诺酮类药品因有相似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和药理作用,因此不良反应/事件也表现出许多共同之处。严重病例的不良反应表现按累及的器官、系统分类,以全身性损害、神经和精神系统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为主,此外,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的不良反应/事件也相对较多。

    全身性损害 全身性损害为喹诺酮类药品报告最多的不良反应,13个药品中的10个药品其全身性损害构成比居于首位(占25%~65%)。在严重病例中,全身性损害主要表现为过敏样反应和过敏性休克,占全身性损害>70%,其他包括发热、寒战、多汗、乏力、水肿等。其中,过敏性休克主要为速发型变态反应,多数经治疗或抢救后治愈,也有少数患者死亡。不同喹诺酮类药品过敏性休克病例占该药品总病例数的比例略有差异,但均<1%。

    神经/精神系统损害 喹诺酮类药品可通过血脑屏障,因此该类药品的神经/精神系统损害较为突出,其不良反应构成比多数居于第二、三位(8%~24%)。严重病例中,神经/精神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震颤、抽搐、椎体外系外反应、幻觉等,严重者出现癫痫大发作、精神分裂样反应、意识障碍等。在不同喹诺酮类药品中,芦氟沙星和氧氟沙星的神经/精神系统不良反应构成比相对较高。喹诺酮类因神经系统损害导致患者死亡或出现后遗症的病例报告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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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也是喹诺酮类药品主要的不良反应。较为严重的皮肤损害包括: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大疱性皮疹、光敏性皮炎等。不同喹诺酮类药品的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构成比存在差异,其中以司帕沙星最为突出。在司帕沙星的严重病例中,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的构成比>50%,主要表现为光敏反应、剥脱性皮炎、皮疹、瘙痒等;其他喹诺酮类的构成比为7%~23%。因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导致患者死亡或出现后遗症的病例报告数量也较少。

    泌尿系统损害 泌尿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肾功能损害,包括尿频、少尿、结晶尿、尿液混浊、蛋白尿、面部水肿、肾炎,严重者出现肾功能衰竭。其中,环丙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罗氟沙星的血尿报告较多,帕珠沙星的肾功能衰竭病例所占比例相对较高。

    喹诺酮类药物在尿液中溶解度降低可结晶析出,引起结晶尿、血尿,严重者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故患者在服药期间应多饮水,稀释尿液,进水量应>1 200 ml/日,避免与有尿碱化作用的药物(如碳酸氢钠、碳酸钙、制酸药、枸橼酸盐)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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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喹诺酮类药品应关注的安全性问题

    对喹诺酮类药品的不良反应分析发现,一些药品的某种不良反应较其他药品相对突出,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应尤为关注。

    司帕沙星的光敏反应在司帕沙星的严重病例中,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的构成比远远高于其他同类药品,尤其是光敏反应。司帕沙星的光敏反应病例报告共114例,占总报告数的6.07%。光敏反应患者主要表现为手、颜面及其他暴露于光下的皮肤出现红肿,伴瘙痒或灼热感,严重者出现皮肤脱落。

    光敏反应是氟喹诺酮类药品的类反应,与氟喹诺酮类的化学结构有关。因此,在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尤其是司帕沙星时(包括使用后数日内),应避免接触日光及紫外光,可使用防晒霜、穿戴遮光衣物预防。过敏体质及高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或降低用量。

    莫西沙星的肝损害在莫西沙星的严重病例中,肝胆系统损害的构成比相对较高。莫西沙星肝损害病例共62例,占总报告数的2.0%,其中严重病例15例,占肝损害病例的24.2%。患者肝损害多出现在用药1周后,部分原有肝脏疾病的患者肝损害出现在首次用药后1~2天,主要临床表现为恶心、食欲下降、肝酶异常升高、黄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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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外的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中,莫西沙星有暴发性肝炎并引起肝衰竭的报道。在我国,莫西沙星片剂和注射剂的说明书已经更新,禁用于有严重肝损害的患者。因此,医生在处方莫西沙星时要详细询问患者的肝脏疾患史(如肝癌、肝炎、肝功能不全等),评估患者的肝功能状况,权衡用药利弊。

    帕珠沙星的肾损害在帕珠沙星的严重病例中,严重肾损害比例相对较高。帕珠沙星肾损害病例共24例,占总病例数的1.0%,表现为尿频、血尿、蛋白尿、结晶尿、尿液浑浊、肾功能异常、少尿等,其中严重病例6例,均表现为急性肾功能衰竭。在这些肾功能衰竭病例中,患者用药时间为1~6天,不良反应发生时间从数分钟到数天不等,2例患者明确有肾脏疾病(肾结石、糖尿病性肾病),1例明确为帕珠沙星结晶析出致急性肾功能损害。急性肾功能衰竭为帕珠沙星已知的不良反应,医生在为有肾脏疾病史的患者处方该药品时应格外慎重,权衡用药利弊,如需用药应考虑调整药物剂量。

    其他加替沙星引起血糖异常等不良反应我中心已分别在第11期和第24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进行了警示,该产品已禁用于糖尿病患者。此外,对产品的汇总分析中还发现,洛美沙星、莫西沙星、氧氟沙星等喹诺酮类药品也有引起血糖异常的报道,包括低血糖反应和高血糖反应。若患者出现恶心、呕吐、心悸、出汗、面色苍白、饥饿感、肢体震颤、一过性晕厥等现象,应考虑患者出现血糖紊乱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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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氧氟沙星引起的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等不良反应,我中心已在第22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进行了警示。该产品临床用量大,药品使用的绝对风险升高。使用时应注意观察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注意合理用药,减少或防止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不合理用药

    对喹诺酮类药品病例报告的分析发现,该类药品的临床不合理使用现象依然存在,主要包括:超适应证用药、超剂量用药、禁忌证用药、不合理的联合用药、输液时滴速过快等。部分药品的不合理用药现象还较为严重,如莫西沙星超适应证用于泌尿系统感染、妇科疾病、胆道疾病等,比例>30%。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要求,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的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并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