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社区医师》 > 2011年第20期
编号:12088375
抗结核药物引发的肝损害
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21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20期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常常使治疗中断或方案更改,导致疗效降低和耐药等,直接影响结核病控制效果。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涉及肝、肾、皮肤、胃肠道、血液及神经系统等,其中药物性肝损害最为常见,严重者可致肝坏死,甚至危及生命,是历来临床上关注的焦点。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临床特征

    短程督导化疗是目前结核病控制的主要策略。但其中3个关键药物——异烟肼、利福平和吡嗪酰胺均有潜在肝脏毒性,可以导致药物性肝损害。

    肝损害的病理学特征动物和临床研究发明,异烟肼毒性代谢产物主要通过共价键结合干细胞大分子物质引起干细胞坏死和脂肪变性导致药物性肝损害。肼作为异烟肼毒性代谢物之一,可以引起干细胞脂肪变性、空泡形成和谷胱甘肽的消耗,多位于门静脉周围和小叶中心区。

    利福平可引起一过性高胆红素血症,这并非利福平的毒性作用,而是干扰了胆红素排泄,进而引起肝小叶中心坏死和胆汁瘀积相混合的肝炎,表现为局限或弥漫性干细胞坏死和程度不等的胆汁瘀积并存。在利福平联用吡嗪酰胺的肝损害死亡患者肝脏中可以发现桥接坏死、淋巴细胞浸润、局灶型胆汁瘀积、过度肝纤维化和小结节性肝硬化。

    临床表现药物性肝损害可发生在抗结核化疗的任何时期,常常在最初2个月内。主要表现为乏力、钠差、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重者伴黄疸,甚至肝昏迷。临床表现、生化和组织学改变缺乏特异性,很难与病毒性肝炎鉴别。终止化疗后肝损害症状会缓解,否则很可能导致死亡。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机制

    异烟肼 异烟肼引起的肝损害不属于超敏反应,但与患者的体质有关,是不可预测的。在易发生药物性肝损害的个体表现为剂量依赖性,但对于其他患者,任何剂量的异烟肼均不会引起药物性肝损害。异烟肼的活性代谢产物是大多数特异质患者发生药物性肝损害的主要原因,而非异烟肼本身。

    异烟肼通过肝脏的N-乙酰基转移酶2(NAT2)的乙酰化作用生成的乙酰异烟肼,后者水解为异烟酸和乙酰肼。一部分乙酰肼乙酰化成无毒的二乙酰肼,另一部分水解为肼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770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