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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抛伤致死”事件谁之过
http://www.100md.com 2011年9月10日 《中国社区医师》 2011年第36期
     安国中医院将一名找不到伤者家属的车祸伤者扔到博野县境内一片树林的小屋中,导致伤者死亡……又是一个让人无限愤慨的医院“抛伤致死”事件,如此泯灭人性,置法律于不顾,应该千夫所指。这是多数人的想法,这样想也无可厚非,但是很少有人去追问,为什么总有类似的事件频繁上演,而且多是县、乡级医院。

    根据新闻报道可以看出,全国医院的情况大致相同,对于无主患者,很多时候是有人救治,无人买单,经济压力全部压在了医院头上。这种压力对于年收入几个亿、几千万的大医院而言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一些县、乡级医院,尤其经营状况不太好的医院来说,很难承受。新郑市中医院“抛伤致死”事件发生后,该院党支部书记李剑峰的说法印证了这一点,他说,在此之前,他们医院为救治无主患者,每年被拖欠的医药费用就达10万元。

    有人可能要说,许多地方都有救治无主患者的相关政策,民政、公安、卫生、残联等部门应该各负其责。而问题就在于,政策有,执行不力。拿救治无主患者来说,多数地方都是先救治后结算,救治时医院很痛快,结算时却让医院很不“痛快”,不是资金紧张,就是一拖数年,所以有些胆大的医院就开始拒绝收治无主患者。

    确实,把救治无主患者的经济压力压在医院头上是行不通的。目前医院是政府差额补助,各种开销都要精打细算,尤其那些专科医院和经营状况不太好的医院,职工拿不到工资要骂,奖金比同行少了也不高兴,还要额外支付无主患者的医药费用,肯定会心理失衡。

    说句良心话,只要是人,不是被逼无奈,谁也不会去做那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仔细分析,医院抛弃伤者的时候,都有一种甩包袱心态,都抱着一种侥幸心理,那就是被别人救助,减轻自己的压力。试想,如果能得到足够的资金,谁还会这么做?

    当然,多数医院都不会做出抛弃伤者的事情,就算面临无主患者可能无法支付医疗费用风险,医疗机构也应该努力克服,因为抛弃有违人道主义精神,因为抛弃为人所耻,因为生命是至上的。但是,如果不解决无主患者的救治费用问题,医院“抛伤致死”的恶性事件还同样会在其他地方上演。, 百拇医药(赵向辉)